1 、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审计实施细则;
2 、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违反财经制度的案件;
3 、负责对市局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离任时的审计;
4 、负责对中央、省、市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 、负责对市局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及各项财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