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工作;
3 、负责所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提出任免建议方案;
4 、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6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7 、承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
作;
8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 、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