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 、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3 、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
4 、负责文电处理和秘书事务;
5 、负责信息综合和新闻宣传;
6 、负责业务文书档案、保密工作;
7 、负责局机关办公室的调配;
8 、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
9 、负责组织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0 、组织科技成果的报审工作。
将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文印工作交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将信访工作交由市 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负责。